2017-06-05 星期五
15:35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校历
教务部通﹝2024﹞304号
各学部、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4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校区现开展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校内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立项的省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
二、结题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的项目要结合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或任务书等),根据建设实际情况填写验收登记表,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实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便于专家评审时查阅。未按照要求填写验收登记表或未提供相应实证材料,以致项目验收信息不完整的,省级验收不予通过。
三、结题验收程序
1. 教师填写结题验收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对照立项申报书,填写《验收登记表》(见附件3),将《验收登记表》、佐证材料电子版及立项申报书电子版,于2024年12月25日17:15前提交至教研处。
2. 专家评审
教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系统填报
校内结题验收通过后,项目负责人还需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上传相关结题验收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王梦竹,86546723(短号:6245),wangmengzhu@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2024年度验收工作的通知
2.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3. 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4年12月11日
(发布人:王梦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