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1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4﹞272号

为全面总结近年来深圳校区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好教学成果奖申报储备工作,校区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育建议主题

请各学部、学院结合教学改革特色和前期基础推荐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以下简称培育项目),鼓励与其他学校(尤其是港澳高校)、大湾区企业联合培育教学成果奖。

培育项目分为本科和研究生两大类。建议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面向四类杰出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新兴产业的科产教协同育人模式、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育教学质量评价改革等。

、相关注意事项

每个单位推荐的名额不设限制,分为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共4个级别,原则上培育等级越高,资源整合和学科交叉的力度要更大。

(一)培育项目负责人须是校区全职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

(二)培育项目一般是依托在校、省、国家立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成果,非项目成果需有成果开展的其他依托证明。

)培育项目应经过不少于2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产生明显效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优先支持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广东特支计划教学名师、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金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省级成果奖培育项目(金奖指导教师申报成果须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该类成果在后续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时一般不占用学校推荐指标

、申报程序

请各学部、学院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按照“问题导向、特色突出、资源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对本单位的教育教学成果进行系统梳理、凝炼,扎实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在学部、学院内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组织牵头人填写附件《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征集表》,并于11月15日前将签字版纸件和EXCEL电子版提交至教务部教研处,教务部教研处后续将组织论证研讨、择优支持。

工作联系人:周彬,联系电话:0755-26925341


附件: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征集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务部教研处

2024年111

(发布人:周彬  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