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9 发布者:王梦竹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4206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区现面向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启动2024年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深圳校区质量工程项目共7个类别,具体包括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新型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各类别项目的建设内容详见《立项指南》附件1

、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应为校区在职教职工,承担教学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二)每人仅限主持1个项目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须实际参与项目的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等)合作项目成员不超过9

(三)主持同类校区级质量工程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三、立项程序

教师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申报书》纸质版1提交至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申报情况,于202410917:15前将推荐教师的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公章的纸质版1份)报送至教务部。

专家评审

教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四、项目管理结题成果要求

(一)项目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度控制、成果实现、经费使用由主持人负责。

(二)项目研究周期为1-3年。周期为1年的,建设期满1年并达到结题要求参加结题验收。周期为23年的,建设期满1年,应参加中期检查;建设期满23年并达到结题要求参加结题验收。

(三)项目结题成果要求:按照项目获批立项的预期成果完成相关任务,一般包括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教材、著作等,实践成果要突出项目建设或改革的实践应用及其效果。主持人应有排名第一的公开成果。


工作联系人:王梦竹,电话:86546723(短号:6245),邮箱:wangmengzhu@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 2024年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指南

2.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申报书

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教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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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王梦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