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9
发布者:王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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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4﹞206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区现面向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启动2024年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深圳校区质量工程项目共7个类别,具体包括校企联合实验室、科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学基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新型辅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各类别项目的建设内容详见《立项指南》(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应为校区在职教职工,承担教学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二)每人仅限主持1个项目,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须实际参与项目的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5人,多单位(含高校、行业、企业等)合作项目成员不超过9人。
(三)主持同类校区级质量工程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三、立项程序
(一)教师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申报书》纸质版1份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申报情况,于2024年10月9日17:15前将推荐教师的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公章的纸质版1份)报送至教务部。
(三)专家评审
教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四、项目管理与结题成果要求
(一)项目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度控制、成果实现、经费使用由主持人负责。
(二)项目研究周期为1-3年。周期为1年的,建设期满1年并达到结题要求,应参加结题验收。周期为2或3年的,建设期满1年,应参加中期检查;建设期满2或3年并达到结题要求,应参加结题验收。
(三)项目结题成果要求:按照项目获批立项的预期成果完成相关任务,一般包括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与项目研究密切相关的论文、教材、著作等,实践成果要突出项目建设或改革的实践应用及其效果。主持人应有排名第一的公开成果。
工作联系人:王梦竹,电话:86546723(短号:6245),邮箱:wangmengzhu@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 2024年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指南
2.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申报书
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4年8月29日
(发布人:王梦竹,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