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 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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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4﹞91号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附件1)要求,校区现开展2024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选题及研究要求
本年度课题选题着重从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产教 融合、科教融汇、高校教师专业发展、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 育合作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发展与内涵水平提升、高等 教育治理现代化等方面考虑(具体选题详见附件2)。申报的具体课题名称,可按照附件2中的选题名称确定,也可在选题名称基础上适当斟酌修改后确定,或在其含意内另行拟定。
二、申报要求
本年度课题立项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三类。课题申请人(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能够切实组织和领导课题组成员开展课题研究;
4.一般课题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下职称或硕士及以下学位的,须有2名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5.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6.已经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
三、推荐数量及资助经费
校区推荐名额为不超过12项,重点课题资助经费2万元/项,一般课题、青年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接近1年时要接受中期评估检查。
2. 通过立项的课题,需组织开题;课题结项时要提交有份量、有深度、有决策与实践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或高质量学术论文、调研报告、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内部呈送参阅时,须在适当位置注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字样(含课题编号),未注明的在结项时不予承认。
五、申报程序
(一)教师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查看详细通知,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立项书》(附件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附件6),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申报书》、《考核评价表》纸质版1份提交至所在单位。
(二)所在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审核后汇总项目申报情况并进行排序,于2024年5月15日17:15前将推荐教师的所有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及《申报信息汇总表》(排序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部教研处。
请务必按时提交材料,如有逾期,恐将无法受理。
(三)教研处推荐
教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统一签字盖章后,集中报送至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工作联系人:潘海燕,电话:26035079,邮箱:panhaiyan@hit.edu.cn,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3.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立项书
4.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
5.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6.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教职工师德专项考核评价表
教务部教研处
2024年4月30日
(发布人:潘海燕,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