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年度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和优秀教师奖励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4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3193


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华为公司设立奖教金,用于奖励“智能基座”协同育人基地合作课程授课教师,现开展2023年度奖教金申请和评选工作。另根据《2023年度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优秀教师奖励计划申报通知》(附件1),华为公司拟启动2023年度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优秀教师奖励计划。现将两项奖励评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教金

(一)申请范围

参与智能基座合作,授课课件完成智能基座技术融入且已开课、教学成果优秀的教师(课程清单详见附件2)。

(二)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的评判指标包括课程建设完成情况,将华为鲲鹏、昇腾及华为云体系知识点与原课程融合的程度,课程教学效果及评教情况等。同时,以下方面可作为额外加分项(参与加分活动者优先入选):

1.成为鲲鹏开发者校园大使(https://www.hikunpeng.com/zh/developer/campus-ambassadors);

2.成为openEuler/openGauss开源社区导师(开源之夏 https://summer-ospp.ac.cn/ 开源实习 https://summer-ospp.ac.cn/;导师报名:https://shimo.im/forms/GPK8vDrQGRQtW68P/fill);

3.申请并成功成为昇腾HAEhttps://www.hiascend.com/zh/ecosystem/hae);

4.基于鲲鹏/昇腾/华为云技术在核心期刊或主流会议发表相关主题演讲、教学论文或学术论文;

5.申请并成功交付鲲鹏、昇腾众智项目;

6.指导学生使用鲲鹏、昇腾或华为云关键技术参加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

7.教材和慕课入选“智能基座”优秀教学资源奖励计划,或课件入选“智能基座”优秀课件遴选计划;

8.身为“智能基座”课程虚拟教研室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做出突出贡献。

(三)奖励名额与额度

奖励名额最多5人,奖励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人(扣除相关税费及管理费前)。往年已获奖教师可重复参评,但在同一个自然年内只能获评一次。

    二、优秀教师奖励计划

    (一)推荐条件

1.每所高校每年度最多可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应为所在高校参与“智能基座”项目的教师,并在推进项目实施、推动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促进“智能基座”紧缺人才培养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2.候选人须为本校2023年度“智能基座”奖教金获得者,且为本校“智能基座”相关课程(不少于24学时)主讲教师。

(二)推荐流程

    本次优秀教师奖励计划推荐人评选与2023年度奖教金评选一并进行。教务部将从获得2023年度奖教金的教师中推选不超过1名优秀教师奖励计划候选人。

    三、材料提交

(一)教师提交

请有意申请奖教金的教师填写奖教金申请表(附件3)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学课件、实验指导手册、授课现场视频(5分钟以内)、学生评教结果、发表的论文/专著、教材/教辅、MOOC、学生实验成果、学生参赛成果等),提交至所在单位。

拟申报优秀教师奖励计划的教师,请同时提交优秀教师奖励计划推荐表(附件4Word版本

(二)所在单位提交

所在单位汇总奖教金申报材料,确定排序后填写奖教金申请汇总表(附件5),于202392117:00将奖教金申请表(扫描PDF版)、奖教金申请汇总表(扫描PDF版)、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优秀教师奖励计划推荐表(Word版)提交至教务部,教务部将视申报情况组织遴选。

工作联系人:李诗源

联系电话:86169623(短号7623


附件:1.2023年度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优秀教师奖励计划申报通知

      2.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共建课程清单

      3.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申请表

      4.2023年度教育部-华为“智能基座”优秀教师奖励计划推荐表

      5.华为“智能基座”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奖教金申请汇总表


教务部      

2023914  

(发布人:李诗源,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