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量:

教务处通﹝2017﹞66号

 

各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学理念,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培育教育教学成果,校区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申请项目要围绕教学质量的提高,聚焦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重点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优化、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教学信息化建设、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教师教学能力发展、教学管理制度与保障体系等方面开展研究,相关信息详见立项指南(附件1)。

二、申请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在校区承担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限报1 项。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多于5 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

三、管理与经费

(一)项目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 年,项目期满由学校统一组织专家验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延期,项目延长期最多为1 年。

(二)项目经费:每个项目资助业务费额度为1-3万元,包含调研差旅费、图书资料费(购买参考书、打印、复印、印刷等)、会务费、培训费、课件开发制作费、论文发表费等支出。项目立项后可使用业务费的50%;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可使用业务费的其余50%。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项目经费的支出,所在学院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审查。项目结题后,根据项目完成质量和成果情况,核定拨付绩效费用。

四、结题要求

(一)提交结题报告(内容详见附件4)。

(二)提交项目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如:围绕研究内容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出版的教材,或者开发的教学演示软件等。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应标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学研究项目”及项目批准号。

(三)项目主持人应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每个项目参加人应有相关成果。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填写附件2项目申请书,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评审后汇总项目申请情况,填写附件3项目汇总表,将汇总表和申请书各1份统一报送教务处,纸质版送至G栋508 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ouhong@hit.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二)教务处将在12月初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三)批准立项的项目于2018年1月开始启动。

 

对于申请中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联系人:邹虹,电话:86015054。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