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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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3﹞10号
各学院:
现就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及2020级(3年毕业)、2021级(2年毕业)硕士生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http://due.hitsz.edu.cn/info/1210/1830.htm)及校区教学安排,2021级硕士研究生已进入论文中期检查工作阶段。请各学院督促学生尽快完成中期报告,认真组织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1. 请各学院于中期检查前一周审核《中期检查安排表》并提交至教务部备案(督导专家组将对中检工作进行巡查)。
2. 请各学院于规定日期前将《中期检查总结表》及《中期情况总结表》(签字盖章版)提交至教务部。
(1)2年毕业学生:2023年2月27日(周一)前
(2)2.5年毕业学生:2023年6月2日(周五)前
注:硕士生通过论文中期检查2个月后方可办理硕士学位答辩手续,手续办理时间以《答辩申请书》中的时间为准。
3. 请各学院严格组织评议,落实导师责任,加强中期检查意见反馈及监督,对于评为“合格”和“不合格”的《中期报告评议表》必须给予具体意见以重点跟进;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不明显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或困难较大的,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
根据校区培养计划,2年毕业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及3年毕业的2020级硕士研究生将在春季学期参加答辩并申请学位,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答辩组织准备工作,自4月12日起可进行答辩资格初审,5月中旬(暂定)需完成答辩,各环节具体时间要求待校本部后续文件发布后再行通知。
工作联系人:顾佳慧,0755-26914042。
教务部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