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秋季学期过程性评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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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23﹞190号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为进一步推动评教工作从注重“评”向注重“改”转变,充分发挥学生评教结果促进教学的作用,帮助任课教师及时改进课程教学,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校区将开展2023/2024秋季学期过程性评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正在进行2023年秋季学期本研课程教学的任课教师。
二、开展时间
系统9月12日起开放,至学期末关闭。
三、学生参与方式
1. 微信端(推荐):学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登录第三方“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下图),点击【首页】—【我的问卷】—【未完成】,然后选择待评价课程进行评价。
首次使用微信端的学生需先进行账户绑定,具体方式为:(1)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2)选择“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和密码即可登录(详见附件1)。
2. 电脑端:学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及密码登录第三方“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电脑端(网址:https://hitsz.mycospxk.com),点击【我的任务】—【进行中】—【过程性评教】,选择某一门要评价课程,点击右侧【评价】按钮即可参与评价。
四、任课教师参与方式
1. 在课堂教学中动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过程性评教,时间尽量安排在教学中前期进行。
2. 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电脑端的【评价我的】—【过程性评教】,点击相应课程右侧的【详情】及时查询学生过程性评教情况。
3. 对学生咨询和意见建议需要回复的应及时答复。
4. 根据学生反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学单位参与方式
1. 各单位要做好过程性评教动员、指导和督促,要及时了解和总结各门课程的过程性评教开展情况。
2. 各单位需通知和督促教师及时组织完成评价,可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电脑端的【教学调查】—【过程性评教】—【统计分析】,选择【本专科】或【研究生】,“请选择问卷名称”选择“全选”,其他字段为默认值,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学院所开课程的学生参与评价进度情况。
六、其他
1. 过程性评教不与教师期末评教等级挂钩,评教结果主要供教师持续改进教学水平作参考。
2. 如学生收到非授课教师的评教问卷,可点击忽略。
3. 教师还可通过平台进行课前学情调查、随堂评教、专项评教等调研活动,操作方法详见教师版操作手册(附件2)。
未尽事项请与教务部取得联系。工作联系人:李娜,电话:0755-26033776,办公地点:H608。
附件: 1. 学生端“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账户绑定及评价方式
2. 第三方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用户使用手册(教师版)
教务部
2023年9月12日
(发布人:李娜 审核人:邹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