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学院等其他派出(30天以上)

发布时间:2024-05-08 发布者: 浏览量:

 出国:需于出国前10个工作日左右(如出国时间在假期内,需在放假前办理)提交如下材料至H-612,办理审核手续:

 1.1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出国(境)人员管理申请表(2023年新模版)--学院留存.docx

 1.2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深圳.doc

 1.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国(境)外访学协议书-深圳.doc

注意:离校前需联系辅导员办理离校审批手续;离校前需至教务处H612签署离校知悉书。


回国:需于回国后10个工作日内(如回国时间在假期内,可于开学后一周内办理)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2.1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回国(境)申请表-深圳.doc

 2.2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国(境)外访学评估表(模版) - 深圳.doc

 2.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国(境)外访学总结-深圳.doc


研究生自行与外方联系计划自费出国(境)访学,非导师、学院、学校与国境外合作协议/项目派出的,需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请假或休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