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请自行登录国家留学网或CSC信息平台下载《出国留学人员须知》,根据《须知》的规定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190530/20190530143709_6124.pdf。
一、公派留学材料发放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电子版)
2.《资助证明》(电子版)
3.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录取通知(电子版)
4.《(派出)在读证明》(仅限联培研究生,英文纸版1份)
材料1-3可登录CSC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材料4至教务部领取。
二、办理护照
【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4.《在读证明(中文)》。
【注意事项】一般来说,应在学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学校不统一组织办理护照,费用自理。
非深户办理时需向出入境管理部门额外提供《在读证明》原件一份,可在校内自助打印机打印。
三、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奖学金专用银行卡信息
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奖学金从国内以外汇划转至留学人员奖学金专用银行卡。
学生被录取后需尽快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银行卡信息(特别是持卡人身份证号、手机号及收卡地址);收到银行卡后需再次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确认收卡;尽快至相关银行服务窗口办理开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注意事项】
1.请确认录取后尽快办理信息确认、收卡确认及开卡手续。
2.计划办理改派或已经办理改派的同学不需重新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放弃公派资格的同学,请与发卡行联系确认如何处理留学人员奖学金专用银行卡。
四、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留学服务机构
学生在办理签证、订机票等手续前,需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选择留学服务机构:
机构名称 |
地址 |
办公电话 |
传真 |
邮箱 |
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出国处 http://www.cscse.edu.cn |
代办签证 订购机票 报销签证费 领取报到证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12 (100080) |
010-62677800 |
010-62677653 |
chuguo@cscse.edu.cn |
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 http://jxb.shisu.edu.cn |
代办签证 订购机票 报销签证费 领取报到证 |
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410号 (200083) |
021-65440013 |
021-65442187 |
jxb@shisu.edu.cn |
【注意事项】
1.“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录用户名及密码为网报申请时的用户名及密码。
2.留学服务机构一经选择,不可更改,请认真检查选择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五、准备办理签证相关材料
(一)(派出)在读证明
国家公派出国学生办理签证时需向各驻华使领馆签证中心提交派出单位的《(派出)在读证明》。此证明已发放给联合培养研究生,不需单独办理。
如有问题,请与研究生院刘杨老师联系: 0451-86214753,yliu423@hit.edu.cn,师生服务中心18号窗口。
节、假日期间师生服务中心无教师值班,建议通过qq联系。
【注意事项】
此证明具有“同意派出函”效力,等同于在读证明、预毕业证明、同意派出函,其中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在校(学籍)信息、预计毕业日期和公派留学信息,在办理外方入学手续及向签证中心提交签证申请时,不需另行准备研究生院或本科生院自助打印机打印的《在读证明》。
(二)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学位证、毕业证英文翻译件
1.在读/应届本科毕业生
可在T3、T4或A栋教学楼大堂的自助打印机打印。
2.在读/应届硕士研究生
(1)本科阶段的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学位证、毕业证英文翻译件
需在本科就读院校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如档案馆、教务处等。
(2)硕士阶段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英文翻译件
可在T3、T4或A栋教学楼大堂的自助打印机打印
【注意事项】
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不需办理加盖公章手续。
(3)硕士学位证英文副本/翻译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学位证英文副本已和中文学位证一起发放。
学位证中英文证明(适用对象:已有证书编号的学生)办理请查询http://due.hitsz.edu.cn/info/1212/2127.htm。
往届硕士毕业生的硕士学位证翻译件可到档案馆线下办理,或登录档案馆综合管理平台预约申请办理:
线下办理地点:明德楼东侧E区1101室(4号门进入乘电梯到达),0451-86413898,email:archives@hit.edu.cn
线上办理链接:http://dag.hit.edu.cn/,在“服务通道”中点击“综合管理平台入口”或“学籍利用入口”办理。
(4)硕士毕业证翻译件
获得中文毕业证后,可到档案馆线下办理,或登录档案馆综合管理平台预约申请办理:
线下办理地点:明德楼东侧E区1101室(4号门进入乘电梯到达),0451-86413898,email:archives@hit.edu.cn
线上办理链接:http://dag.hit.edu.cn/,在“服务通道”中点击“综合管理平台入口”或“学籍利用入口”办理。
3.在读博士生
(1)本科、硕士阶段的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学位证、毕业证英文翻译件
需在本科就读院校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如档案馆、教务处等。
(2)博士阶段中文成绩单及成绩单英文翻译件
可在T3、T4或A栋教学楼大堂的自助打印机打印。
【注意事项】
自助打印机打印的硕士研究生成绩单不需办理加盖公章手续。
(三)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学生的档案及户籍
出国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学生的档案及户籍由学校在国家规定的留学期限内进行保存。若不需由学校保存档案及户籍,须自行到学院、花园街派出所办理相关提取及迁转手续。档案及户籍一旦迁出,不允许再迁回学校。
办理档案调转和户口迁移手续,需咨询所在学院本科生辅导员或研究生辅导员具体办理要求。
(四)签证
可自行办理、也可通过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签证(仅限不需要面签及采集生物信息的国家),签证费由学生先行支付,并可在出国前登陆留学服务中心管理系统在线办理报销手续。
请妥善保存签证费缴费凭证。
(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需在出国前三周提交一份至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备案。
从2019年起,留学基金委不再发放纸质《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同时取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签约公证,并于2021年起采用在CSC管理系统电子签约的方式完成协议书签订。
留学人员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看协议书审核状态。在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可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法律与综合事务部联系:010-66093562、66093564。
(六)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公派出国人员须在出国前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但申请签证时已进行体检人员可以不用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可在各市县出入境检疫部门办理。
【注意事项】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免费,办理时须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七)(获得签证后)在留学服务机构办理的手续
留学人员可在留学服务机构办理如下手续:
1.报销签证费
2.领取报到证(电子版或纸版)
3.订机票(可定国内-国外联程机票)
六、出国前需在教务部办理的手续
(一)材料提交地点:H-612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后
完成签约的《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1份
2.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a.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1份
b.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due.hitsz.edu.cn/info/1085/2401.htm。
六、国外报到
按照《出国留学人员须知》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报到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需提交原件)、《资助证明》(需提交原件)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详见:
http://zwfw.cscse.edu.cn/cscse/xwzx/391656/393781/394567/index.html。
七、办理改派、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等异动手续注意事项
部分同学因签证、外方导师等原因需办理改派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等异动手续的,需按《公派研究生办理异动手续基本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请参考以下网站:
http://hitgs.hit.edu.cn/2016/0614/c3435a162570/page.htm。
八、学院应承担的工作
1.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应协助学生做好派出手续办理工作。
2.各院学院辅导员应做好出国攻读博士/硕士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学生的档案保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