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一批次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发布者:王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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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通﹝2018﹞11号
有关学院及学生:
我校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次选派工作现已启动,此次选派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获得选派资格学生将于2018年秋季学期派出进行交流学习,并可按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标准在交流学习期间获得资助,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生活费。现将该项目的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1.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本项目申请人应年满十八周岁(2000年5月5日以前出生)。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不收取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保证金,同时取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本科插班生回国服务期。
2.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18年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列表》(见附件1)内容,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登陆拟申请项目所在学校网页,确认交流期间专业课程设置,就学分认定和补修课程等事宜征求教学院长意见后,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本科生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学生交流期间课程学习计划表》(附件3),于3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签字后的纸质版材料(附件2、附件3)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生需携带原件备核查),交至教务处(G508)。
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2018年CSC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列表》(附件1)中,交流项目为根据我校区专业类设置筛选后的信息,“人数”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总派出名额,其他详细内容请参见校本部网页http://today.hit.edu.cn/news/2018/03-01/9203622130RL0.htm。
4. 申请学生可同时申报三个项目(填写三个学校的《学习计划》),学校将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校内候选人选拔办法》(http://jwc.hit.edu.cn/_upload/article/files/c7/96/0a2b3ae04d69aa7126b43565299b/853fd537-85d3-4792-bd23-698291d21787.pdf)进行选拔,最终录取结果以外方大学录取和CSC审核通过结果为准。
5. 学生提交申请时,如暂时无法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遵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可将语言成绩查询网址和成绩截图打印,交由教务处(G508)核查,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后加盖教务处公章,作为语言成绩证明材料。
二、其他说明
1. 对于申请至非英语国家交流学习的学生,建议在临行前自学100课时以上对方国家语言,达到初级水平,以保证在外的学习和生活。
2. 学生申报外方大学负责录取的项目时,除向深圳校区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外,还需在外方大学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学习计划》通过学院审批且获得外方大学录取offer后方可进行CSC网申。
3. 请提交申请学生尽快自行办理护照,以免影响后续派出手续办理。
4. 申请学生需关注电子邮箱内关于项目选派后续工作的通知,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5. 若有相关问题,请申请学生本人致电咨询。
联系人:教务处王老师,电话:86237681,邮箱:wangmengzhu@hit.edu.cn;卢老师,电话:86161730,邮箱:lujingzhang@hit.edu.cn。
教 务 处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