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推荐2021/2022年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发布者: 浏览量:

教务部通﹝2021﹞153号

各学院:

依据《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工作办法》(哈工大研﹝2019﹞452号)及《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院关于推荐 2021/2022 年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校本教务〔2021〕21号),现对深圳校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综合排名公示

教学秘书在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查看各专业平均学分绩排名前50%的学生名单,对于符合推免申报条件的学生,请在系统录入学生的优秀加分后保存,系统将生成综合排名名单(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

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学习成绩、优秀加分及综合排名,于9 月10 日11:00前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情况(附件2、附件3)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 月10 日-24日),并于9月16日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材料报教务部。

各学院要对公示信息做好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公示内容如有变动,须作详细说明,并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二、确定推免名单

9 月16日17:00前,各学院根据推免指标,在系统录入推荐学生,确认无误后提交名单,并导出国家统一格式的数据表,电子版与学院盖章的纸质版提交教务部(见附件4)。

注:校本部明确深圳校区推免指标后,教务部将尽快告知各学院。

三、其他要求

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启动后进入综合排名名单的学生,如学籍转入下一届,不允许再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报事项(出国申请保留推免资格的学生除外)。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教务部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