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0
发布者:
浏览量:
大
中
小
教务部通﹝2021﹞17号
各学院及全体本科生:
为配合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政策的落实,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精神,现就我校本科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安排如下:
一、填报对象
1. 父母年收入超过六万、涉及个税扣除的学生。
2. 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不要求100%采集。
注:2016至2018年入学且已于2019年初填报的学生本次无需参与,其他学生(即之前未填报的2016至2018年入学学生,全体2019、2020年入学学生)根据家庭需求,自愿填报。
二、工作要求
数据信息补录是确保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两项教育专项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的重要手段,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与学生本人高度重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三、填报方式
1. 学生通过“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准确、真实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操作流程见《附件1:《“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系统填报操作指南》。
2. 2021年2月28日以后,教学秘书通过“本研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查看学生父母信息填报结果,过滤打印后请学生本人签字。
四、时间安排
1. 学生线上填报截止日期:2021年2月28日;
2. 签字汇总表提交截止日期:2021年3月8日。
五、联系人及电话
教务部卢锦章 15986761671。
附件:1.“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系统填报操作指南
2. 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性文件
教务部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