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发布者:卢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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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19﹞32号
各学院及全体本科生:
为配合我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政策的落实,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精神,现就我校本科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和学生本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
核准和补录工作采取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每名学生最多可填报两名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二、填报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普通本科生(以教育部学信网上注册学籍的学生为准)均可填报。
三、填报信息内容
填报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学生可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只填报一方信息。
1.学生父母姓名需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2.学生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四、时间安排与填报要求
(一)学生填报阶段
1.学生填报时间:2019年2月27日8时开始, 2019年2月28日24时结束;
2.登陆“哈工大(深圳)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网址:http://jwts.hitsz.edu.cn/),在 “学生事务”菜单下的“父母信息录入”功能进行填报。
(二)各学院核准阶段
1.核准时间:2019年3月1-4日;
2.各学院教学秘书对学生填报数据进行核准。登陆“哈工大(深圳)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管理端,查看并打印学生填报结果,要求学生对填报内容确认签字。
(三)数据提交与备案阶段
各学院请在3月5日下班前将核对完毕的数据在“哈工大(深圳)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中提交给教务部,并将学生签字确认的名单复印件报教务部备案(联系人:卢锦章 86161730)。
教务部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