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开展第二批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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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通﹝2017﹞65号
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的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学生学习与发展成效驱动”的教学理念,调动教师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育高水平的本科课程,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校区决定开展第二批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在校区主讲或拟主讲申报项目所对应的本科课程,教学经验较丰富且教学效果良好,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外聘教师作为负责人申请项目,应有1位校区全职教师作为负责人共同组织项目实施。
二、立项范围
1.数学与自然科学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必修课。
2.文理通识课程,包含人文与艺术类、社会科学类、科学与技术类、创新与实践类。
3.在线开放课程。
三、限项要求
1.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程建设项目。同一课程获课程建设项目支持后,未结题之前不能再重复申报。
2.文理通识课程建设申报不限项。
四、项目经费
课程建设项目资助业务费1-3.5万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由于涉及课程录制方面的支出(如购置录制设备、委托公司录制课程视频等)可适当增加经费额度。
五、开课要求
1.获批立项的文理通识课程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开出,如无特殊情况应每学年(秋季、春季、夏季)至少开课两次。
2.获批立项的在线开放课程应在校本部统一提供的SPOC平台开课,并在校区内实施翻转课堂的混合式教学实践。
六、立项流程及其他事项
1.申请人填写附件1申请书,同时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和中英文简介,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评审后汇总项目申请情况,填写附件2汇总表,将汇总表和申请材料各1 份统一报送教务处,纸质版送至G栋508 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ouhong@hit.edu.cn,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2.教务处将在12月初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对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
3.批准立项的项目于2018年1月开始启动。
4.其他未尽事宜按《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对于通知中的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联系人:邹虹,电话:86015054。
附件:1.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2. 课程建设项目申请汇总表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