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全日制工程硕士2019年秋季学期学位申请及答辩组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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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部通(2019)200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家工程硕士学位管理有关规定和校学位办要求,现对我校区各年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2019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及审核组织工作安排如下:
一、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要求
1.对非全日制工程硕士进行答辩前审核
导师和学院应按照《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对我校区正式录取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的以下情况进行审核:
(1)课程成绩、所修学分及培养方案的完成情况;
(2)学位论文的内容、学术水平、工作量及论文规格;
(3)学位论文的诚信和学术规范;
(4)可以申请答辩的学生录取时间为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
(5)申请答辩学生学费缴纳完毕。
2.答辩委员会组成及工作要求
各工程领域应成立一个或若干个由5至7名本领域及相近领域专家组成的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为教授或被聘任为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副教授和讲师;导师不可担任答辩主席或答辩秘书;答辩秘书不可兼任答辩委员;至少有一位院外相关领域专家参加;推荐工程硕士所在单位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应至少提前一周报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审批。
答辩委员会根据《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细则》进行工作,严格按照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及相关要求组织答辩,尤其是应保证每一个硕士研究生有充足的答辩时间。学生答辩时所提交的每本论文后需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表》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说明表》的复印件,供答辩小组宣读、评审参考。
3.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审核及质量评价
各学院应在答辩后对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作出评价,并将评价情况报送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同时评选出校会需要详细审查的学生论文(重上校会学生均为详审,其余学生按工程领域上校会总人数的20%评选)。
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学术规范审查要求
申请答辩的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答辩前学位论文需进行学术规范审查。电子档查重论文由导师提交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论文提交后即为查重最终版,不得以任何理由替换。纸质版《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附件1)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校区学位分委员会负责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联网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反馈至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参考联网检测报告(不能完全以复制比作为判断依据),对学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审查,认定是否涉嫌学术不端,并将认定结果反馈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发现学位论文涉嫌学术不端,校区学位分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附件2、附件3)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校学位办。
导师提交的电子档查重论文为学位论文全文word文档(封面、摘要至个人简历,含图表),命名方式为:深圳校区-工程领域-学号-姓名.doc,如“深圳校区-机械工程-11SG009001-张三.doc”。
三、时间安排以及提交资料要求
时间安排 |
主要工作事项 |
提交材料 |
10月30日前 |
提交申请答辩学生名单、成绩单 |
《2019年秋季学期答辩学生名单》、成绩单 |
11月20日前 |
完成学位档案填写(参考附件5)、论文撰写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讲座组织 |
学位档案(每生一式两份);查重论文;《论文诚信承诺书》;自查表2(见附件5) |
12月2日—13日 |
各学院组织硕士生答辩和学院学位分委会 |
自查表3(见附件6),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委员会委员审批表》 |
12月16日-17日 |
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会前详审会议和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 |
会前详审和校区分委会审查意见修改报告、提交校会审核论文一本 |
注意:校区不再组织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详审会议,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通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一并进行会前详审,会前详审后直接上校区学位分委员会进行审核表决。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安排有关工作。
(联系人:陈惟鑫, 联系电话:26032560)
教务部
2019年10月23日